2025全国青少年U系列壁球比赛(海宁站)竞赛规程

发布者: 上海奥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5-20 19:25

附件1

全国青少年U系列壁球比赛(海宁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浙江力和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6月6日-6月8日                 

比赛地点:亚洲举重训练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江南大道2019号)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设项: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组别设置

青少年组:19岁以下组、17岁以下组、15岁以下组、13岁以下组、11岁以下组、9岁以下组

五、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

(二)年龄要求及录取顺序

1.男、女19岁以下组: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男、女17岁以下组: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男、女15岁以下组:

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男、女13岁以下组: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男、女11岁以下组: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男、女9岁以下组: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可被允许向上跨1个年龄组报名参赛,不允许兼项。

(四)本次比赛成绩计入2025年壁球项目全国青少年积分。

六、报名方法

(一)请于2025年5月26日14:00前点击链接报名,报名信息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确保真实有效。


(二)报名截止前可退赛并退费;报名截止后,须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才可退赛并退费。至赛程公布时刻起不可退费。

(三)联系人:傅亿 15257333300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将按照最新版的世界壁球联合会(WSF)单打规则和亚洲壁球协会(ASF)锦标赛规程进行。

(二)组委会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最终赛制。为增加运动员锻炼机会,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比赛数量。

(三)各组别报名人数少于4人的,自动向上一组别合并。19岁以下组报名人数少于4人的,取消该组别设项。

(四)6月2日19:00以线上形式进行技术会议。由裁判长公布赛制、所有组别种子落位、抽签(全程录像)。具体线上会议链接另行通知。

(五)小组赛、单循环赛积分办法及规则

1.积分计算:胜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弃权积0分;

2.如两人积分相同,则查看相互间的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3.如三人及以上积分相同,则首先计算净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相同,再计算净胜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一般不重新进行比赛。

4.若运动员小组赛/单循环赛存在无故弃赛行为,经组委会和裁判组认定后,则该运动员小组赛/单循环赛积分清零;若运动员因伤弃赛,则需由赛事医疗组出具书面认定并提交至裁判组,保留小组赛再次参赛的权利。

八、种子的设定

1.根据“2025年全国壁球公开赛”青少年组、“2025年全国青少年U系列壁球比赛(成都站)”成绩依次确定种子。

2.升组运动员种子排位在原组别的基础上后推4个顺位,并在新组别该排名运动员之后,以此类推。

参赛费用

参赛人员费用自理。承办单位将向参赛运动员收取赛事服务费:280元/人。

十、赛事要求

(一)运动员须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和“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承诺书”,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须提供“监护人同意函”。

(二)运动员须购买能够覆盖整个参赛日程(包括往返途) 的人身意外伤害医疗类的保险。

(三)运动员须遵守比赛秩序、赛场礼仪、场馆规则,服从赛事组委会在抽签、分组、赛制、赛程、颁奖及其他赛事和群体活动方面的安排。

运动员须遵从裁判员判罚。若对比赛判罚结果存疑,应在赛后及时通过运动员本人或教练向赛事组委会和裁判组提出书面申诉。

(五)运动员须严格遵守体育总局有关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和《壁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违反者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运动员比赛中须佩戴符合世壁联要求的护目镜。

一、安排

(一)报到时间:6月5日 18:00前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一致)、保险保单、赛事承诺书、监护人同意函(未成年人需提交)。

(三)推荐酒店:亚洲举重训练中心运动员公寓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江南大道2019号(长丰社区对面)联系人:傅亿 15257333300

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向所有组别前8名发放荣誉证书;前3名获颁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减2奖励。

十三、裁判员和技术官员

裁判员和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其他

(一)赛事裁判长有权决定比赛期间裁判员和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

(二)本次比赛所有视频、音像等资料归主办单位所有。

(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住宿信息:

亚洲举重训练中心运动员公寓,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江南大道2019号(长丰社区对面);联系人:傅亿 152573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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